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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糾紛約定仲裁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仲裁 閱讀(2.65W)

約定仲裁注意事項主要是:

買賣合同糾紛約定仲裁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雙方均要有申請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項必須與當事人有特定的法律關係,而且只能是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等民事糾紛不能申請仲裁;

3、選定仲裁委員會當事人在協議中必須寫明具體的仲裁委員會,僅有仲裁地點而沒有仲裁機構的,仲裁協議無效;

4、凡因合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法》第十六條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後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