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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加班申請仲裁

仲裁 閱讀(3.03W)
超時加班申請仲裁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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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安排超時加班怎麼辦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超時加班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投訴。經查實,勞動監察機構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給予警告,並可以按照超時加班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罰款。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知道單位即便是安排員工加班,時間上也不能超過法律規定限制,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作為勞動者,如果您遭遇用人單位安排超時加班的情況,您可以拒絕,如果單位因此對您採取了懲罰措施,您可以向有關勞動部門舉報投訴,以依法維護您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