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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履行防疫措施處理會是否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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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不履行防疫措施處理會是否會構成犯罪?

個人不履行防疫措施處理會是否會構成犯罪

如果拒不執行國家的防疫措施,輕則是違法行為,嚴重的就可能構成犯罪。如果是病毒攜帶者在明知自己有病的情況下仍然拒絕就醫,主動隔離,拒不執行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措施,其行為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後果特別嚴重的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並不是想的只是治安處罰。

二、傳染病菌種擴散罪的構成行為是什麼?

1、罪體

主體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主體是從事實驗、保藏、攜帶、運輸傳染病菌種、毒種的人員。

行為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行為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至於具體行為,刑法並未明文列舉。因此,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本罪的具體行為。

客體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客體是傳染病菌種、毒種。

結果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結果是造成傳染菌種、毒種擴散,後果嚴重。這裡的擴散,是指傳染病菌種、毒種離開保藏、實驗、運輸的容器,進入其他範圍,在一定區域內傳播。後果嚴重,是指造成不特定多數的人體、動植物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損傷。

2、罪責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責任形式是過失。這裡的過失,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嚴重後果的主觀心理狀態。

三、傳染病菌種擴散罪如何處罰?

根據《刑法》第331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處罰事由 犯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而後果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裡的後果特別嚴重,是指致使多人死亡或者殘疾的等。

現在疫情還沒有杜絕的情況下,每個公民都不能置身事外,除了做好的自己的防護措施外,如果發現自己有疑似的症狀或者發現他人有疑似的情況下,要及時的上報當地的社群或者到就近的醫院進行檢查,避免疫情的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