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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群架拘留20多天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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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群架拘留20多天是什麼情況?

打群架拘留20多天是什麼情況?

打群架拘留20多天可能是屬於刑事拘留。打架鬥毆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也就說,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不超過 14天。同時,《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況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長到37天。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打架鬥毆可以在多種情況下構成刑事案件,列舉幾種:

1、打架致使被害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2、無事生非毆打打人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3、聚焦多人打架鬥毆的構成聚眾鬥毆罪。

打架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綜上所述,如果因為打架而被拘留20天以上,有可能是屬於刑事拘留的情況了,在一般情況下,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因打架鬥毆而拘留的,拘留的日期一般是在三至十五天左右,在特殊情況下,如果對於重大的嫌疑分子,就會延長拘留的日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