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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被打者住院訛人怎麼辦

治安管理 閱讀(2.21W)

一、被打者住院訛人怎麼辦

要是被打者住院訛人怎麼辦

故意訛人住院時屬於民法調整的範疇。但是如果這個不能私了的話,而又讓賠償鉅額的醫療費用的話,可以拒絕賠償。沒有給對方造成輕傷,這是不用付刑事責任的,如果訴訟法院,可以申請當地的司法鑑定部門進行司法鑑定中的傷殘鑑定。出具鑑定書後,只需賠償責任之內的金額就可以了。只要不構成輕傷的,不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建議先跟對方協商,協商不了的情況可以走訴訟程式。

二、訛詐犯什麼罪

訛詐屬於敲詐勒索的行為,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敲詐勒索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敲詐勒索罪應該如何認定

司法實踐中認定本罪,應注意下列問題:

(一)行為人實施了敲詐勒索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所謂敲詐勒索,是指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此處應把握三點:

1、威脅或者要挾的內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毀壞財物,也可以是損壞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揭發隱私及違紀、違法等。行為人揚言要侵害的物件可以是財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人;

2、威脅或者要挾的作用,是對被害人的精神進行強制,使其產生恐懼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內或者當場交出財物;

3、威脅、要挾的方式沒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當面實施,也可以通過書信、電話或者他人轉達等其他方式實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二)構成本罪以勒索財物數額較大為必要條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本罪的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未達此數額標準的敲詐勒索行為,只能予以治安處罰。

(三)本罪的罪過形式為故意,並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如果行為人實施威脅、要挾,是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佔有的財物或者是為了索回自己的債務,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四)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

有些時候雖然有給對方人身造成損害,但對方卻以此為由,要求侵權人作出鉅額的賠償,這顯然是不符合公平合理原則要求的。而這一行為,如果達到一定程度的話,還有可能被認定構成敲詐勒索罪。此時雖然是傷者,但也是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在索賠的時候,要求對方賠償的金額,一定要是合理有依據的,切記不能獅子大開口,這樣會給自己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風險。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