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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毀他人財物只判罰金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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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損毀他人財物不可以只罰款,情節較輕數額不大的會被行政拘留。如果情節嚴重數額比較大,就可能會構成犯罪,那麼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就不只是單單的罰款那麼簡單,所以要約束自己的行為,不要作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損毀他人財物只判罰金是否合理?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不構成犯罪的,派出所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也可以這樣說,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毀滅或損壞公共財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使某項財物的價值與效用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的行為。此罪的構成特徵是:一是主體方面特徵,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達到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規定,犯故意破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裝置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

綜上所述,法律規定中個人私人財物受到法律保護,如果被他人惡意損毀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量刑處罰標準要看損壞他人財物的金額和次數,損毀金額達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則涉嫌刑事犯罪,未構成刑事犯罪則屬於治安案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