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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與恐嚇的區別

治安管理 閱讀(2.56W)

罵人就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行為。如當眾辱罵則是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則構成犯罪。恐嚇指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恐嚇他人,對他人的安全產生危險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罵人與恐嚇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