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證據調查>

勞動關係證明錄音算嗎?

證據調查 閱讀(2.01W)
勞動關係證明錄音算嗎?
律師解析:勞動關係的存在可以用錄音證明,起碼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要使錄音證據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2、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3、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六十八條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第七十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影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製件、照片、錄影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