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證據調查>

一般盜竊查不查指紋

證據調查 閱讀(2.77W)

由於目前公安機關的指紋資料庫內指紋資訊有限,只有一部分人員的指紋資訊,而不是全國的人員的指紋資訊都有。
所以,即使在案發現場採集到嫌疑人的指紋,但是,資料庫中沒有嫌疑人的指紋的,是無法比中,確定嫌疑人身份的,無法確定嫌疑人身份,僅憑一枚指紋,是不能找到嫌疑人的。

一般盜竊查不查指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二條

 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資訊,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