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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訴訟管轄 閱讀(3.1W)

為了防止發生我國的民事法庭的司法資源被過度的浪費,民事法庭統一按照國家的規定向案件的當事人收取一定的訴訟費用。由於民事訴訟費用必須要結合具體的案情,才能夠大概的計算出整場官司下來需要花費的訴訟費用的代價。所以下面的這篇文章當中,我們不妨來詳細的瞭解一下,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2021年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財產案件:

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 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 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 380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 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 680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 1180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 21800元

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 41800元

二)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100元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 2400元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 27400元

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 67400元

三)保全費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 :1%;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二、其他收費規定

1、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2、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4、勞動爭議案件: 每件10元。

5、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

6、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7、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8、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9、申請支付令: 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10、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

11、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

12、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併審理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根據不同的案情進行收費,其實民事糾紛大概就是分為財產案件和非財產案件的這兩種情況的,如果是財產案件的話,民事法庭也是按照涉及的財產糾紛的具體數額的比例來徵收,而且有的時候可能需要法庭保全財產,幫助收集證據等,這些都不是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