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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需要幾份?

訴訟管轄 閱讀(1.9W)

民事訴訟案件都有特定的受理法院,法院對這類案件具有管轄權,需要對其進行審理和裁判。但是當事人有權對該法院是否有管轄權提出異議。那麼,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需要幾份?管轄權異議申請書應該怎麼寫?下面本站將進行相關介紹。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需要幾份?

一、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需要幾份?

1、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向法院提交一份就可以。

對於管轄權的異議,應由法院內部自行根據法律規定來審查並作出裁定,無需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也無需對方當事人答辯,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異議書就可以的。

2、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而向受訴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或主張。

二、管轄權異議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一)現將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的製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

(2)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3)寫明案由:申請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轄權異議。

2、正文。

(1)請求事項:明確、清楚地寫出申請人請求××人民法院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將本案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的主張。

(2)事實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

(二)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的格式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申請人:

申請人訴訟文書送達地: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 ××人民法院管轄。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案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關於“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本案應由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由於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為,不在貴院管轄的區域內,為此,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38條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懇請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日期:××年××月××日

一個法院並非對所有型別所有地域的民事訴訟案件都具有管轄權。若當事人對於法院的管轄權存在異議,可以寫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要求符合條件的、真正具有相應管轄權的法院來受理此案。這是公民的權利,只要申請書得到批准就可以移送案件至相關法院。以上就是本次本站對於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需要幾份以及管轄權異議申請書應該怎麼寫的回答。如果您還有關於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的其他問題,可以諮詢我們網站的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