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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期滿不喪失實體權利嗎

訴訟管轄 閱讀(2.3W)

一、訴訟時效期滿不喪失實體權利嗎

訴訟時效期滿不喪失實體權利嗎

不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訴訟時效屆滿不會導致實體權利的消失,當事人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訴訟時效屆滿是不會導致導致實體權利的消失的,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會依法保護權利人的權利。最長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二、普通訴訟時效具有哪些效力?

1.普通訴訟時效屬於消滅時效。在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消滅了權利人享有的勝訴權,即權利人喪失了獲得法律強制保護的權利。

2.普通訴訟時效消滅勝訴權,而不消滅起訴權。權利人在超過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後起訴的,人民法院仍應予以受理,不得以普通訴訟時效屆滿為由不予受理。因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後才能查明普通訴訟時效是否屆滿。當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後查明沒有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則依法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權利人確有正當理由的,則依法認定普通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予以延長,以便保護權利人的權利。

3.普通訴訟時效屆滿並不消滅實體權利,這就是說,普通訴訟時效屆滿,導致權利人的勝訴權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強制保護。但是,權利人基於民事法律關係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實體權利)仍然存在,所以,義務人在普通訴訟時效屆滿之後自願向權利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人仍然有權接受。不受普通訴訟時效限制(民法通則第138條)。而且基於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存在,義務人在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超過普通訴訟時效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援。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實體權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滅的,則履行義務的義務人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

三、訴訟時效屆滿有什麼後果

訴訟時效的效力是指訴訟時效屆滿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對此理論上有實體權利消滅說、抗辯權發生說和訴權消滅說。我國《民法典》對訴訟時效的效力採取的是訴權消滅說。在我國,訴訟時效屆滿後產生如下法律效力

1、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喪失對其殆於行使的民事權利的勝訴權,同時對義務人產生抗辯權,義務人可以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抗辯權利人對其提出的履行義務的請求權。

2、訴訟時效屆滿並不消滅實體權利,權利人基於民事法律關係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實體權利)仍然存在,所以,義務人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後自願向權利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人仍然有權接受,不受訴訟時效限制。而且基於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存在,義務人在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援。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實體權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滅的,則履行義務的義務人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

3、訴訟時效屆滿僅消滅權利人的勝訴權,而不消滅起訴權。權利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後起訴的,人民法院仍應予以受理,不得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不予受理。因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後才能查明訴訟時效是否屆滿。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後查明沒有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則依法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權利人確有正當理由的,則依法認定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予以延長,以便保護權利人的權利。

4、訴訟時效屆滿後,不僅對於主權利產生喪失勝訴權的效果,而且對附屬於主權利的從權利也產生同樣的效果。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綜上所述,由此看來這個訴訟時效期滿了之後確實實體權利會喪失,但是並不代表說這個民事訴訟就可以不了了之了,權利人是還可以行使請求權的,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會依法保護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