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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違約算不算訴訟時效?

訴訟管轄 閱讀(1.48W)

一、一直在違約算不算訴訟時效?

一直在違約算不算訴訟時效?

一直在違約算訴訟時效,對於這種持續性違約的,向法院起訴的時效是3年,但訴訟時效從違約狀態結束時開始計算。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違約情形發生後,發現當初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1、違約情形發生後,發現當初約定的違約金過高可以協商調低。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可能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對於適用一般訴訟時效的情形,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是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開始計算,當然,被侵犯的還必須是合法的權益。故此對於一方當事人持續違約的情形,自違約狀態終止時開始計算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