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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時間是多久 | 需要哪些材料

訴訟管轄 閱讀(1.19W)

在立案審查制的時候,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但如今我國已經將立案審查制改為了立案登記制,那麼此時法院立案時間是多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法院立案時間是多久 需要哪些材料

一、法院立案時間是多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的內容,

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並註明收到日期。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

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第七條 當事人提交的訴狀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

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的,人民法院決定是否立案的期間,自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計算。

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沒有補正的,退回訴狀並記錄在冊;堅持起訴、自訴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經補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第八條 對當事人提出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民事、行政起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二)對刑事自訴,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次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三)對第三人撤銷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三十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四)對執行異議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間內不能判定起訴、自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先行立案。

因此,如今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應該是在當場就告知對方是否立案。但有特殊情況的話,就需要特殊處理。

二、到法院起訴應當準備哪些材料

(一)起訴人、自訴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覆印件;起訴人、自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登出的情況說明;

(二)委託起訴或者代為告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為告訴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三)具體明確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資訊;

(四)起訴狀原本和與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當事人人數相符的副本;

(五)與訴請相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

通過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如今針對一般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時間通常是當場,也就是需要當場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但實踐中也會存在例外的情況,這就需要根據相應的規定來處理了。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