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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訴訟律師需要注意什麼?

訴訟管轄 閱讀(1.19W)

現階段中國的發展越來越快越來越好,許多外國友人選擇來我國發展。但是生活工作中難免會和其他人發生矛盾糾紛。面對外國人的侵權行為我們應該注意什麼?請涉外民事訴訟律師需要注意什麼?下面我將就涉外民事訴訟律師需要注意什麼的問題進行詳細的解釋。

涉外民事訴訟律師需要注意什麼?

一、涉外民事訴訟

一般認為,涉外民事訴訟,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訴訟;涉外民事訴訟程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審判及執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適用的程式。所謂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種情況之一:

1、訴訟主體涉外,即訴訟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無國籍人或者外國企業和組織; 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內民商事案件過程中,因追加當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屬於涉外民商事案件。 符合集中管轄規定的,有關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最高法院《關於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參見《涉外商事審判實務問題解答》(討論稿),中國涉外商事海事審判網2002年11月釋出。

2、作為訴訟標的的法律事實涉外,即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消滅的事實發生在國外;第三,訴訟標的物涉外,即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標的物在國外。

二、注意事項之法律適用

由於各國民事立法的差異,對同一涉外民事案件適用不同國家的法律,往往導致不同的結果,此即國際私法上的法律衝突問題。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需要運用衝突規範來確定各類涉外民事關係應適用的法律,從而達到解決法律衝突的目的。我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就此作了相應的規定。具體而言:

(一)關於人的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關於人的行為能力,適用其本國法,即國籍國法。但是,外國人在我國境內進行民事活動,依其本國法無行為能力,而依我國法為有行為能力,則應認定為有行為能力;我國公民定居國外,並在定居國進行民事活動的,可以適用定居國法律。

(二)關於合同關係的法律適用

關於合同關係,適用當事人協議選擇的法律;如果沒有選擇,則適用予合同有最密切聯絡的國家的法律。但是,在中國境內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應適用中國法律。

(三)關於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關於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不過,對於發生在中國境外的行為,如依中國法律不屬於侵權行為,則人民法院不以侵權行為處理。

(四)關於不動產關係的法律適用

關於不動產關係,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

(五)關於婚姻關係的法律適用

關於婚姻關係,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六)關於遺產繼承的法律適用

關於遺產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

(七)關於撫養關係的法律適用

關於撫養關係,適用與被撫養人有最密切聯絡的國家的法律。

根據“信守國際條約”的國際法原則,如果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與我國法律有不同規定,則應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我國宣告保留的條款除外。如果我國法律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都沒有規定,則可以適用國際慣例。

根據國際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應適用的法律為外國法時,如果適用該外國法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社會公共利益,則不予適用,而應當適用我國相應的法律。

遇到此類案件,我們應該及時尋求法律的保護,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而致使事件變得複雜麻煩。面對此類案件不會顯得束手無策,而是積極的面對解決此類涉外案件並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