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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後多久才能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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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後一般在20日內開庭,具體還以實際情況而定。

立案後多久才能開庭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113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122條人民稜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135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146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