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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5條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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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105條的內容是什麼

民法典105條的內容是什麼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

第一百零五條 非法人組織可以確定一人或者數人代表該組織從事民事活動。

二、民法典有關非法人組織的規定

第一百零二條  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第一百零三條  非法人組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登記。

設立非法人組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零四條  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零五條  非法人組織可以確定一人或者數人代表該組織從事民事活動。

第一百零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組織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決定解散;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條  非法人組織解散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第一百零八條  非法人組織除適用本章規定外,參照適用本編第三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