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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受賄辯護律師收費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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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受賄辯護律師收費多少錢?

一、貪汙受賄辯護律師收費多少錢

刑事案件分為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律師將根據當地司法局及物價局所規定的刑事案件收費管理辦法,按階段收取律師費。因地區差異、收費標準的不同就需要由委託人與律師進行協商處理。

受賄罪刑事律師收費參考標準如下:

(一)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

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5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5000—10000元。

3、一審階段,每件收費10000—30000元。

4、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符合當地法律援助條件的非北京市區案件,在上述標準內下浮。

(二)二審、死刑複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二、貪汙受賄的客觀要件有哪些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利用職務之便是受賄罪客觀方面的一個重要構成要件,利用職務之便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職權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法作出一定行為的資格,是權力的特殊表現形式。具體是指利用本人職務範圍內的權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職務上直接處理某項事務的權利。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財物,是典型的受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大量受賄罪是利用職權的便利條件構成的。例如,負責掌管物資調撥、分配、銷售、採購的人,利用其調撥權、分配權、銷售採購權,滿足行賄人的願望,而收受財物。

(2)利用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

利用與職務有關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職權,而是利用本人的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而本人從中向請託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財物的行為。一般利用第三者職務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親屬關係,二是私人關係,三是職務關係。至於前兩種情況,利用的主要是血緣與感情的關係,與本人職務無關。對於單純利用親友關係,為請託人辦事,從中收受財物的,不應以受賄論處。在第三種情況下,則與本人職務有一定關聯。受賄人利用第三者的職務之便受賄,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其一,利用第三者的職務之便,必須以自己的職務為基礎或者利用了與本人職務活動有緊密聯絡的身份便利。其二,是受賄人從中周旋使他人獲得利益。根據司法實踐,利用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一般發生在職務上存在制約或者相互影響關係的場合。

貪汙受賄的行為就是國家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達到目的而收取財物,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在被立案時可以請律師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但前提一定要按規定支付相應的律師費用,這筆費用會結合不同的情形來收費,只要雙方協商好才可以幫助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