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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解除合同後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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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解除合同後該怎麼處理?

一、單方面解除合同後該怎麼處理?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解除合同違約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合同一旦簽約,受法律的保護。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關係消滅,但其消滅是溯及既往,還是僅向將來發生,各國的立法不盡相同。一類是使合同關係自始消滅,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時消滅,發生與合同從未訂立相同的後果,承認合同解除有溯及力;另一類是使合同關係自解除時消滅,解除以前的債權債務關係依然存在,不承認解除有溯及力。

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適當履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只是在主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況下,合同繼續存在已失去積極意義,將造成不適當的結果,才允許解除合同。

二、有幾種方法可以解除合同?

三種,解除合同有協商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種方法。

1、協商解除是指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後自願解除合同,一般以書面明示的方式為準,比如簽訂解除協議,通過書信函件、傳真、電子郵件、簡訊等。

2、約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一方取得並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應當通知對方,合同在該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如果對方提出異議,則需要向人民法院請求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3、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適用除斥期間的規定,但是基於合同解除產生的債權請求權,受訴訟時效的約束。

合同解除以後不再需要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義務,擁有解除條件是合同解除的前提,但擁有解除條件不一定會解除合同,還需要有解除行為,解除行為包括兩種型別,一個是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另一個是解除權人發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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