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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期間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06W)

一、生病期間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生病期間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除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二、怎麼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也就是在合同約定的期滿前,用工雙方合意解除勞動關係,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則不再履行。

2、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這種情形勞動法做了規定。主要有兩種情況:勞動者的行為違反《勞動法》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用人單位予以辭退而解除勞動合同;非因職工原因由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而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

4、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富餘職工辭職勞動關係解除。這種情形,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終止導致勞動關係的自然解除。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等情形,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員工在生病期間不能從事原工作,通過調崗後也不能從事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在勞動合同履行期滿前,員工不想繼續工作,可以和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簽署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後,勞動合同中未履行的義務,將不再繼續履行。也可以選擇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