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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偷盜罪如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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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偷盜罪如何裁判?

一、法院對偷盜罪如何裁判?

法律制度中沒有偷盜罪,偷盜行為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涉嫌盜竊罪,盜竊罪的判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法院對盜竊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一)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二)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三)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四)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三、盜竊罪的證據符合哪些要求法院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四、盜竊案件開庭後法院中止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脫逃的;

(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

偷盜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偷竊的都按照盜竊罪定罪量刑,一般滿16週歲也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就可以構成盜竊罪。不過,法院肯定是要根據盜竊罪的犯罪事實,再結合國家法律制度作出裁判的。嫌疑人、檢察院和受害人都可以對法院作出的判決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