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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仲裁不服訴訟仲裁時間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8.8K)
對仲裁不服訴訟仲裁時間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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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傷仲裁不服怎麼辦

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仲裁,不是一裁終決,只是一個前置階段,對勞動爭議,要進行訴訟,必須先經過仲裁。
當事人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