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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二審多久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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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糾紛二審多久出判決?

合同糾紛二審多久出判決?

二審合同糾紛一般需要3個月才能結案。

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二審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3個月,開庭一般在1個月左右,開庭後必須合議,寫判決書,所以,開庭後大概會在一個月左右宣判。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二、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合同產生糾紛之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分歧比較大,沒有辦法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來處理,那麼就只能夠通過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了,對於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審未生效的判決,不服的是可以提出上訴的。而二審人民法院從立案之日起的三個月時間內需要將案件審結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