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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可以上訴嗎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1.49W)

一、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可以上訴嗎

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可以上訴嗎

撤銷仲裁申請的裁定不可以上訴

上訴是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裁定而設定的救濟程式,和仲裁沒有關係。撤銷仲裁相當於仲裁委沒有做出仲裁裁決,所以只能重新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沒有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4)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二、勞動仲裁下來裁決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因此,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0天之內可以作出仲裁裁決;如果案情複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65天之內作出仲裁裁決。

所以在實際生活中如果與用人單位發生了用工衝突的話,要充分的運營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麼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最後仲裁不成功,那麼最後就只能通過起訴的方法了,但是前提是自己得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