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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條件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2.31W)

有時根據工作需要,我們需要成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那麼面對複雜的程式我們常會茫然失措,怎樣才能夠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呢,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條件有哪些呢?今天小編將會針對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條件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條件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如下:

一、股東的資格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1---50人,包含1人(一人公司,如果股東是國家則為國有獨資公司)。設立公司時股東需要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檔案:

股東的積極條件:

1、股東是公司法人的,需要出具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2、股東是事業單位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影印件;

3、股東是社會團體的,出具加蓋本社團印章的《社團法人登記證書》影印件,以及民政社團管理部門出具確認《非黨政機關所辦社會團體證明》;

4、股東是自然人的,出具該人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的影印件;

5、股東是工會的,應提交區、縣級以上工會同意投資的批准檔案。

股東的消極條件,以下單位不具有投資資格或者投資能力受到限制:

1、嚴格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關於禁止黨政機關辦企業和黨政機關與所辦企業脫鉤的規定。對於屬於黨政機關所屬的新聞、出版、科研、設計、醫院、圖書館、博物館、公園、影劇院、演出團體等事業單位不允許設立公司外,對於區縣設立的資產運營中心可以作為投資人設立公司;另外,國務院各委辦所屬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可作為本系統提供相關後勤服務企業的投資人,除此之外任何事業單位都不能投資創辦企業;

2、黨政機關、司法行政部門以及黨政機關主辦的社團不得創辦企業。但是,北京市非黨政機關主辦的社會團體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北京市社會團體投資設立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民社發2005-392號)的規定,由市(區、縣)民政部門出具《非黨政機關所辦社會團體證明》並提交《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副本)影印件後,可以依法設立公司;

3、屬於國務院社會團體管理部門登記的社團法人單位申請投資設立公司的,如果該社團法人的出資人是會員的,則可以投資註冊公司。不能提供社會團體設立時出資人性質的材料的,查驗該社團法人章程,章程中明確規定資金來源包含會員提供的,可以投資登記註冊企業。

4、審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不得作為投資主體向其他行業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5、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也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對外投資;

6、工會經區縣級以上工會批准後可以投資設立公司;

7、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公司股東;

8、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都可以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是,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公司,該一人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公司。法人股東可以設立多個一人公司。合夥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不能投資設立一人公司。另外,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監視、經理如果被鎖入北京市信用資訊系統的“警示資訊系統”的話,在鎖入期間不得擔任以上職務;

二、股東出資要求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在公司設立登記時,需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以後提交工商部門;公司設立後,變更公司章程時,只需要加蓋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即可。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字樣,公司組織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執行董事)、監事會(監事)、經理

看了以上的解答,相信您對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條件有哪些,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和認識。希望您在設立公司時能夠牢記以上事項,準備齊全相關證件後去工商局等工作機關辦理。如果您遇到其他問題,請及時諮詢相關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