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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構成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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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構成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一、怎麼樣構成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與通訊相聯絡的公共安全。其破壞的物件是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即廣播電臺、電視、電報、電話或其他通訊裝置。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從事廣播、電視通訊業務的人員。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其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的行為可能引起的嚴重後果應當預見,因為疏忽大意而未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嚴重後果。

二、公用電信設施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廣播電視訊號發射設施,包括天線、饋線、塔桅(杆)、地網、衛星發射天線及其附屬裝置等;

(二)廣播電視訊號專用傳輸設施,包括電纜線路、光纜線路(以下統稱傳輸線路)、塔桅(杆)、微波等空中專用傳輸通路、微波站、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轉播裝置及其附屬裝置等;

(三)廣播電視訊號監測設施,包括監測接收天線、饋線、塔桅(杆)、測向場強室及其附屬裝置等。

三、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造成救災、搶險、防汛和災害預警等重大公共資訊無法釋出的;

(二)造成縣級、地市(設區的市)級廣播電視臺中直接關係節目播出的設施無法使用,訊號無法播出的;

(三)造成省級以上廣播電視傳輸網內的設施無法使用,地市(設區的市)級廣播電視傳輸網內的設施無法使用三小時以上,縣級廣播電視傳輸網內的設施無法使用十二小時以上,訊號無法傳輸的;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因個人疏忽大意或者其他各方面的原因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在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比如造成搶險、救災等重大公共資訊沒有辦法及時釋出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最嚴厲的量刑標準不超過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