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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用賠償不合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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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徵用賠償不合理怎麼辦?

土地徵用賠償不合理怎麼辦?

徵地補償不合理可向當地縣級政府反應,如果說不能得到解決可以向省級土地管理部門反應。

認為土地補償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到法院起訴的程式與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針對性的提供補償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證據,由法院進行判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未實際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解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用於分配的土地補償費數額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

二、徵地補償款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徵地補償款的發放時間一般是按照雙方的簽訂的補償協議的內容,根據補償協議要求的時間和以土地管理部門答覆為準進行發放的,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機關無權批准,否則屬於違法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根據批准檔案中的“徵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於補償違法;徵地要在徵地範圍內對徵地文號、補償標準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徵地戶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於程式違法;補償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著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也可以通過評估確定補償;如果徵地違法的話,可以拒絕交出土地。

先發款後佔地,這是正常程式。土地徵收有嚴格的法律程式規定,需要各級政府審批,甚至國務院審批,同時,一般土地徵收程式違法,補償方案依據國務院土地區片綜合地價確定以及審批通過的補償方案而定,並且被徵地人有知情權,不得隱瞞,需要公告、聽證等,可以對徵地合法性進行調查。

如果是行政機關想要徵收公民的土地或者是房屋的,此時必須通過合法的批准手續之後才可以徵收,並且在實施徵收之前,還需要與被徵收的行政相對人之間協商徵地補償款的數額,如果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者是行政訴訟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