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怎麼辦?
工程質量有問題的,承包人應該承擔修復費用,承包人拒絕承擔修復費用的,發包人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處理,申請仲裁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二、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仲裁申請書需載明哪些內容?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工程修復費用糾紛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四、發包人有哪些權利?
1、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以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2、承包人沒有通知發包人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發包人有權檢查,檢查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3、發包人在建設工程竣工後,應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票標準進行驗收;
4、發包人對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五、發包人有哪些應盡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和技術資料。
2、與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3、組織工程驗收。
4、接受建設工程並且按照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事實上,發包人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承擔修復費用是違約責任的一種表現形式,例如工程質量有瑕疵,這種情況下承包方是必須承擔修復費用的,對於修復費用產生的糾紛,發包方和承包方要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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