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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不認罪如何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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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罪不認罪如何辯護?

詐騙罪不認罪如何辯護?

進行無罪辯護。

進行無罪辯護。根據詐騙罪的定義和基本構造可以從以下幾個要點進行無罪辯護:

1、行為人未實施欺騙行為。詐騙犯罪屬於故意犯罪,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必須出於故意,如果因為行為人自身的認識錯誤進而導致相對人陷於錯誤認識,則由於行為人沒有詐騙的故意,其行為不屬於實施詐騙行為。

2、相對人未陷於錯誤認識,即處分財物與欺騙行為之間無因果關係。詐騙罪中相對人處分財物的原因必須是由於行為人實施的欺騙行為導致相對人陷於錯誤認識。

3、相對人無財產損失。

4、行為人無非法佔有目的。

二、無罪辯護需要收集哪些證據?

1、控訴方或辯護方提供的證據,能證明屬於下述情況,應當認定被告人無罪的。

(1)、被告人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

(2)、被告人行為系合法行為;

(3)、被告人沒有實施控訴方指控的犯罪行為;

2、控訴方指控的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3、其它依法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情況。另外,被害人、證人翻供時,不要冒然進行無罪辯護。

證據充分,是指律師對被告人無罪提供充分的證據。無罪辯護不容易,只有證據充分了,辯護才有保障,才能從根本上否定了檢控方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使辯護律師的無罪意見被法官採納。因此,除了在辯護詞中明確指出被告無罪的意見、寫明無罪的事實和情節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確實充分的無罪證據,結合有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進行論證和闡明。特別是在法庭辯論階段,針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應用已經收集的證據進行有力反駁。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不認罪,那麼可以聘請律師介入做無罪辯護,無罪辯護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罪名不成立才有可能判定無罪,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無罪,即使犯罪嫌疑人不認罪,也不影響法院作出有罪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