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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男方起訴到法院要怎麼辦

結婚證 閱讀(3.16W)

男女之間沒有結婚證的情況其實分為了幾種,最常見的就是雙方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自然就不會有結婚證。而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能認定男女屬於婚姻關係,而只能是同居關係。那此時沒有結婚證男方起訴到法院的該怎麼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沒有結婚證男方起訴到法院要怎麼辦

一、沒有結婚證男方起訴到法院要怎麼辦

如果沒有結婚證的,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的

二、沒有結婚證有孩子怎麼撫養

對於孩子還未出生的情況,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那麼自然也就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關係,對於沒有結婚證孩子怎麼撫養,那麼雙方自己分開就行了,這就涉及到了今後孩子的撫養權。由於孩子是跟隨女方出生且訴訟之前大多數也是跟隨女方生活的,那麼在以後的訴訟中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一)子女不滿兩週歲分手的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會判給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不滿十週歲分手的

對兩週歲以上未滿十週歲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子女在十週歲以上分手的

對未成年子女滿十週歲的,父母雙方對撫養權發生爭執時,一般是由子女自己決定跟誰一起生活。

男女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有可能是事實婚姻,當然更多的是同居關係。而此時要是男方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話,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案件的。因為我國法律中明確規定了,男女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不符合離婚案件的受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