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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如何登出自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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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如何登出自己的公司?

一、法律規定如何登出自己的公司?

公司登出流程主要分為七步:工商登出備案→登出登報公告→國稅登出→地稅登出→工商登出→程式碼登出→銀行登出。

公司登出的條件,只有滿足以下條件的公司才能登出:

1、公司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依法責令關閉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二、登出的材料是什麼?

申請登出前公司應開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後便可進入公司登出申請程式,清算後、登出前公司需要出具和準備如下報告: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檔案。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刊登登出公告的報紙報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公司的成立需要辦理的手續相對來說是比較複雜的,同樣的,如果符合我國法定條件或者是公司章程當中所約定的條件是可以完成公司登出的手續的,但是在辦理起來的話相對來說也是比較麻煩的,比如說這其中就會涉及到稅務的登出,還有就是程式碼登出和銀行登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