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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公證給一方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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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公證給一方是合法的嗎?

一、婚內財產公證一方是合法的嗎?

婚內財產公證給一方是合法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可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見,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以約定為個人所有,但只對雙方有效,不能對抗第三人。即使約定為夫妻個人財產,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仍可以要求用該財產償還。

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歸一方個人所有的,即使不辦公證,也是合法有效的,但辦理公證可以減少糾紛。具體到辦理公證的手續,對於動產,應攜帶書面約定、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到公證處辦理即可。對於不動產,應攜帶書面約定、結婚證、雙方身份證、不動產產權證書等到公證處辦理,之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方式是什麼?

(一)辦理夫妻共同財產公證需要滿足的條件:

1、必須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雙方。

2、夫妻雙方必須是真實自願進行共同財產公證。

3、夫妻雙方親自辦理公證,不得有他人代為辦理。滿足以上條件後,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後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

(二)辦理夫妻共同財產公證的程式:

1、攜帶個人的身份證明;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夫妻雙方當事人關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一些財產方面的內容作出明確的協商,並且達成一致的意見,通過書面協議書的方式固定下來,那麼完全是屬於一種合法的情況,同時如果要想到當地的公證機構來辦理公證手續的話,也是屬於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