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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證過期了異地補辦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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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證過期了異地補辦可以嗎?

一、身份證過期了異地補辦可以嗎?

身份證過期了異地補辦當然是可以的,現在已實施了全國聯網補辦、換領等措施;在辦理時就需要帶上過期的身份證,以及還有本人的居住證、再者就是戶口本就可以依法的處理,但還是需要支付一筆補辦的費用。

1、身份證丟失補領、到期或損壞換領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2、身份證可以就近辦理掛失補辦,不用等時間回老家補辦。如在異地身份證丟失、被盜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

3、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4、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由公安機關查詢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和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資訊庫核實。

5、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能會延長一點,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在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制發證週期可能會更短。

6、另外,因丟失、被盜或忘記攜帶居民身份證但又需要登機、乘火車、住旅館的人員,可以在機場、火車站派出所和旅館轄區派出所開具臨時身份證明,但是,此身份證明只能用於當次乘機、乘火車和入住旅館,不能二次使用。

二、身份證可以提前多久辦理?

身份證可以提前3個月換新的。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身份證過期就需要及時的重新辦理新的身份證,但如果在人外地的話,那麼也是可以在居住地的派出所進行辦理,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只有擁有居住證才能享受到當地的待遇,所以,在處理之前就需要準備好。

我國的公民的身份證是證明我國的公民的合法身份資訊的重要內容,如果是公民個人的身份證丟失或者是超過使用期限的,此時是要及時的到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補辦的,在公民辦理自己身份證的時候,也要按照規定繳納一定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