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判決執行>

民事起訴費是怎麼收費的?

判決執行 閱讀(7.21K)

民事訴訟費要根據案件性質來收費,不同的案件收費不一樣,具體如下:

民事起訴費是怎麼收費的?

(一)、財產案件

1.標的金額1萬元以下50元;

2.標的金額1--10萬元,標的額×2.5%-200元;

3.標的金額10--20萬元,標的額×2% 300元;

4.標的金額20--50萬元,標的額×1.5% 1300元;

5.標的金額50--100萬元,標的額×1% 3800元;

6.標的金額100--200萬元,標的額×0.9% 4800元;

7.標的金額200--500萬元,標的額×0.8% 6800元;

8.標的金額500-- 1000萬元,標的額×0.7% 11800元;

9.標的金額1000--2000萬元,標的額×0.6% 21800元;

10.標的金額2000萬元以上,標的額×0.5% 41800元。

(二)、非財產案件:

1、離婚案件:50至300元(涉及財產20萬元以下的不另收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加收0.5%)

2、姓名、名稱、肖像、名譽榮譽及其他人格權:100元至500元(不足5萬元不另收費;5萬至10萬元的部分加收1%;超過10萬元的部分加收0.5%)

3、勞動爭議案件:10元。

4、其他非財產案件:50元至100元。

(三)、行政案件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50元。

(四)、申請執行費執行後繳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

50至500元。

2、執行金額1萬元以下:50元;

3、執行金額1萬元至50萬元:

標的×1.5%-100元。

4、執行金額50萬元至500萬元:

標的×1% 2400。

5、執行金額500萬元至1000萬元:

標的×0.5% 27400。

6、執行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

標的×0.1% 67400元。

(五)、申請保全

1、申請金額1000元以下:30元。

2、申請金額1000元至10萬元:

標的×1% 20元。

3、申請金額10萬元以上:

標的×0.5% 520。

申請保全措施交納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六)、支付令申請費

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七)、公告催告申請:每件100元。

(八)、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後繳納)。

(九)、管轄權異議不成立的:100元。

(十)、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400元。

因此通過了解民事訴訟費的相關規定,在實際生活中如果有涉及到訴訟費比較高的情況,那麼就需要衡量一下是否確實只能訴訟解決,如果能協商解決是最好的,否則的話,就只能通過訴訟途徑,這樣的話可能就會費時費力還費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