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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筆錄有法律效力嗎

判決執行 閱讀(2.62W)

一、法院執行筆錄有法律效力嗎

法院執行筆錄有法律效力嗎

法院執行筆錄簽字後有法律效力,是做出執行裁定的依據之一。

執行筆錄是人民法院執行員、書證員,依照法定執行程式,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及其他司法文書中規定的執行事項,採取強制措施時,將執行人情況詳實地記錄下來的一種司法文書。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二、執行筆錄與和解協議一樣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執行筆錄與和解協議是不一樣的,執行和解協議的內容由執行員記入執行筆錄,和解協議內容是執行筆錄的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 執行和解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三、法院執行費用的承擔

執行費用的承擔:包括申請執行費和實際執行費用。申請執行費按照申請人申請執行的標的額,依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的標準計算。該費用從首期已經執行到的款項中收取,收取的執行費數額計入應執行的標的金額中,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一併執行。執行法院在對案件裁定中止、終結執行時,應當以執行到的執行款項為基數,依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標準計算出該案應當收取的申請執行費數額。

因案件執行的需要而實際支出的執行費用(包括人民法院執行人員異地執行本案時按國家規定標準所支出的差旅費用和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進行的與本案執行有關的勘驗、鑑定、評估、拍賣、倉儲、保管、運輸等實際支出的費用),由申請執行人交納,此類費用不予緩交和減免。已經交納的實際執行費用金額計入執行標的額中,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一併執行。因被執行人或案外人提出申請而進行鑑定、檢驗、評估和審計的,由提出申請的一方預交,在案件執結時由執行法院裁定有過錯的當事人承擔該費用。

為減少執行中可能遇到的風險,申請人在申請執行前應充分考慮被執行人的實際情況和履行能力。如申請人堅持向法院申請執行的,則有義務及時主動提供被執行人的住址、去向、經濟狀況、可供執行的財產狀況以及執行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和所在地等情況予執行法院。

法院的執行筆錄在簽字以後同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在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是會將執行人的所有情況都全部詳細的記錄下來的。這算是一種司法類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