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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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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要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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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公證處怎麼收費

遺產繼承公證費用根據實際繼承金額大小有不同的收費方式,具體收費如下:
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
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
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
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