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辦案流程>

在法院開庭前必須收監嗎?

辦案流程 閱讀(1.46W)

一些犯人可能會受到一些相關制裁,而被法院羈押,同時也是在等待著法院的開庭,那麼在法院開庭前必須收監嗎?根據我們國家的規定,在法院正式開庭之前,沒有明令要求,一定要收監有關犯人。這就得根據情況來具體分析,詳細的一起來往下看。

在法院開庭前必須收監嗎?

一、在法院開庭前必須收監嗎?

犯罪嫌疑人並不一定必須羈押,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

1、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2、取保候審以後不停止案件辦理,偵查終結就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法院判決。如果判實刑就後收監的。

二、刑事立案要走哪些程式

立案程式,是立案階段各種訴訟活動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式主要包括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對材料的審查和審查後的處理。

(1)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2)對立案材料的審查:不論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舉報、報案、自首材料還自己發現的案件材料,都應當進行審查。

(3)對立案材料的處理:公檢法機關對案件材料審查後,應當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決定,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其他相應的處理。 對公安機關不立案決定不服的,控告人還有權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請求人民檢察院行使立案監督權。 控告人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如果其控告的內容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時,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於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的第2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自訴人或者代為告訴人。

在我們國家的這種法制社會上來看,尤其對待一般的普通百姓,尤其是對待這些嫌疑人,其實我們國家的相關人員對他們還是有一定的寬容度的,這也就意味著我們國家法律正在健全,同時也能解釋在法院開庭前必須收監嗎等相關事宜。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