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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用航空器涉外法律責任有哪些

運輸損害 閱讀(2.85W)

中國在涉外關係的法律中,制定和完善法律是一個漸進的階段。在制定和完善的過程中,結合理論和實踐到人民身上看是否適用也是一個交融的過程。

關於民用航空器涉外法律責任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本法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保留的條款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

第一百八十五條 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適用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國法律。

第一百八十六條 民用航空器抵押權適用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國法律。

第一百八十七條 民用航空器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八十八條 民用航空運輸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絡的國家的法律。

第一百八十九條 民用航空器對地面第三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

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對水面第三人的損害賠償,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九十條 依照本章規定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慣例,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以上就是有關涉外關係的法律適用的相關法律條文。從我國的實際出發,通過實踐和改革,針對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和新的發展,完善了我國對涉外關係的法律適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