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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糾紛在哪裡起訴民法典有規定嗎

消費權益 閱讀(9.07K)

一、網路購物糾紛在哪裡起訴民法典有規定嗎

網路購物糾紛在哪裡起訴民法典有規定嗎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在《民法典》當中沒有具體的規定。

如果產生網路購物糾紛的情況的話,可直接與商家先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規定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所以當事人可以根據此條款去跟商家協商,或者到消協去投訴,或者直接選擇到法院起訴。民事糾紛的訴訟程式大體上有以下幾個步驟:

(1)當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訴狀,起訴到法院;

(2)法院立案後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辯狀;

(4)開庭:調查、辯論、調解;

(5)製作調解書或一審判決書;

(6)雙方均不上訴,則判決書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訴,進入第二審程式;

(7)第二審審理:製作二審調解書或下達二審判決書,此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述;

(8)執行。

二、一般消費者維權途徑有哪些

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有以下五種途徑解決糾紛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中第四項基本不用。

消費者權益的維護: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以下權利: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權、獲得知識權、人格尊嚴權和監督舉報權。

牢記維權時限:

國家對部分商品維修更換退貨時間做了如下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時起7日內發生效能故障,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效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4)“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消費者糾紛解決途徑:

1、協商:雙方首先通過協商,達成和解;

2、調解:包括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法院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等等。

消費者維權途徑有同商家進行協議,如果同商家協議不成的話,那麼可以撥打消費者維權電話,或者到消費者協會,讓有關工作人員進行調解。如果商家還是拒絕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話,那麼可以工商局舉報商家。同時在產生糾紛的過程中,可以向平臺客服人員需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