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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權適用協議證明怎麼寫?

人身侵權 閱讀(1.83W)

肖像權是公民人身權利中的一種,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個人和組織不經當事人允許,是不得擅自傳播使用當事人的肖像的,更不得以他人肖像從事盈利活動。如果需要使用他人的肖像,必須經由他人允許,也就是需要簽訂肖像權使用協議。本文給大家帶來的是肖像權適用協議證明的簽訂方式。

肖像權適用協議證明怎麼寫?

肖像權適用協議證明怎麼寫?

肖像使用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肖像授權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姓名:性別:年齡:職業:

聯絡地址:聯絡方式: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肖像使用方和授權方的義務、權利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乙方為肖像權人,自願按照甲方要求拍攝所屬甲方企業的宣傳產品(帶有其肖像的照片、圖形及視聽資料等作品),並同意甲方以正當方式將該作品用於甲方各項業務及宣傳活動(如使用在甲方品牌的電子商務、戶外廣告、電視媒體、樣本畫冊印刷企業內部資料及訂單選樣等宣傳載體),發行範圍僅限於國內。

2、肖像使用期限自協議簽字之日起至年月日。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對於帶有乙方肖像的作品進行技術處理、修改,並不需經過乙方的同意。

4、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上述1、2、3的形式、範圍、時間之內使用乙方肖像,甲方於之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5、甲方承諾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法律,絕不損害乙方享有的合法權益。甲方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如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議後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

8、本協議內容為甲乙雙方協商,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協議內容,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9、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大家對於該協議如何簽訂有了很多的瞭解。一般來說肖像權使用協議需要包括協議雙方的詳細資訊,對於肖像使用的途徑、方式以及肖像權使用者給予肖像權所有者的報酬標準等問題都應該有明確的體現。如果肖像權使用者出現違背該協議的情況,肖像權所有者有權利終止使用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