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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賠償協議殘疾賠償金怎麼算?

人身侵權 閱讀(2.48W)

一、道交賠償協議殘疾賠償金怎麼算?

道交賠償協議殘疾賠償金怎麼算?

道交賠償協議殘疾賠償金是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年,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不僅影響了其以後的生活能力,而且影響了其獲取經濟收入的能力,為了維持生活,需要對其進行生活補助,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這項生活補助費用進行的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是維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後果,是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內容之一,應當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第1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根據上述規定,要計算殘疾賠償金需要確定賠償等級和賠償年限。解釋中沒有明確表明如何根據傷殘等級來區分賠償水平,但不同傷殘等級的賠償水平應該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佈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資料確定。

其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二、交通事故喪葬費怎麼算

喪葬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屬為處理死者的喪葬等後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費用,有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喪葬費的發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後果,應當給予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根據上述規定,喪葬費的計算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一般為被告所在地,在無須經過訴訟程式時,即視為事故責任人所在地。

民事方面的糾紛最重要的焦點問題就是關於賠償方面的一些事情,很多的人也就是關於賠償不能夠達成一致,所以到法院來要求進行判決,而私底下進行協商的話,如果能夠將生產賠償金計算清楚的話,也是允許的,一般情況下都是按照本人工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