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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的時候在飯店摔倒責任如何劃分

人身侵權 閱讀(1.6W)

一、飯店摔倒責任如何劃分

吃飯的時候在飯店摔倒責任如何劃分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作為從事經營活動場所的商店,對於顧客必須承擔保障顧客安全的義務,如果疏於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導致了受害人的損害發生,其主觀上具有過錯,就必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對每一個顧客做出了告知,這也就是法律裡面的告知的權利和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商場應當賠償摔傷顧客的醫藥費。因為商場未進行地面保潔工作,沒有采取防滑措施而導致顧客發生意外事故,這就是商場的過錯,所以要承擔部分責任,賠償顧客損失。如果在商場採取了必要的措施,盡到照顧、保護顧客義務的情況下,發生摔倒跌傷事故,商場就沒有過錯,可以不賠償。

3、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4、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餐廳就餐時滑倒受傷請求賠償的法律依據

如果餐廳在溼滑樓梯處未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提醒您注意腳下溼滑,而導致您摔傷,明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餐廳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您可以向餐廳主張因摔傷所支付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建議您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依法委託鑑定機構對您的傷殘等級進行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計算具體的賠償數額。

大家在外面就餐的時候,如果不小心摔倒了,如果飯店在摔倒的地方並沒有指示牌,表明路滑或者是防滑措施,那麼是飯店的責任,受害人有權力向飯店要求賠償,進行賠償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一致,那麼需要走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