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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賠償500萬由誰來支付?

人身侵權 閱讀(9.11K)

一、意外死亡賠償500萬由誰來支付?

意外死亡賠償500萬由誰來支付?

意外死亡賠償500萬首先由強險公司來支付,不足部分由商業險公司來支付,不足部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具體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2)《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二、駕駛員醉駕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有賠償責任嗎?

駕駛員醉駕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有賠償責任,但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追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範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公民若是發現自己的親屬時因為意外事故發生而死亡,那麼首先需要確定事故的責任方是誰、確定死者是否購買了保險。對於能夠確定事故責任方的情形,可以向該責任方提出獲得死亡賠償金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