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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已註冊侵權的法律依據

企業侵權 閱讀(2.33W)
商標已註冊侵權的法律依據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使用者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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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准予註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准予註冊決定的,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可見,商標局要審查的內容還是非常的多的,正因如此商標審查的時間在正常情況下也需要9個月,9個月之後商標局才會頒發初審公告,在初審公告期間,如果其他人提出了異議的話會影響到商標註冊的。這就要求在註冊商標師之前必須要在官網上先查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