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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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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標準是怎樣的?

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標準是怎樣的

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為5000元以上;數額巨大為5萬元以上。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四、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四)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五)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五、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定罪證據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事實上,如果故意損壞財物的數額不夠5000元,但當事人三次以上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或者糾結三人以上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也要追究刑事責任。構成故意損壞財物罪的,判刑標準除了考慮故意損壞財物的數額,也和其他的犯罪情節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