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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怎麼恢復名譽權

其他侵權 閱讀(1.08W)

一、根據規定怎麼恢復名譽權

根據規定怎麼恢復名譽權

一種就是在原發文點或者大眾媒體平臺道歉,為受害人恢復名譽。另外一種就是司法解釋明確“公開道歉”可以由人民法院以法院公告形式,在指定刊物上以公告方式將案件侵權事實及生效判決予以公示,並規定公告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併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二、侵犯名譽權的方式包括哪些?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洩露他人重要隱私等。

1、侮辱是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2、誹謗是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訊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關於恢復名譽權在法律的規定上是一般恢復名譽的方式,是通過口頭或者是書面的方式進行道歉,內容需要經過法院的審查,其次侵權人需要在造成損害範圍內恢復對方的名譽。同時還需要進行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