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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怎麼算侵犯名譽權

名譽毀謗 閱讀(1.44W)

一、法律規定怎麼算侵犯名譽權?

法律規定怎麼算侵犯名譽權

侵犯名譽權必須具備如下幾個要件,否則很難認定為侵犯名譽權:

1、被侵害的物件指向特定,即某個具體的自然人或法人;

2、實施侵權的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3、行為人客觀上存在侵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

4、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名譽侵權常見行為有侮辱、誹謗、報道失實、評論不當等。

二、關於名譽權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名譽權】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名譽權的限制】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零二十六條 【合理核實義務的認定因素】認定行為人是否盡到前條第二項規定的合理核實義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內容來源的可信度;

(二)對明顯可能引發爭議的內容是否進行了必要的調查;

(三)內容的時限性;

(四)內容與公序良俗的關聯性;

(五)受害人名譽受貶損的可能性;

(六)核實能力和核實成本。

在社會生活中侵犯名譽權的表現形式非常多,比如汙衊他人出軌,捏造一些不存在的事實,新聞媒體在沒有調查清楚的情況下,播出的一些新聞報道如果嚴重損害到了他人的名譽權,也要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