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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誹謗罪立案標準歸公安機關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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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誹謗罪立案標準歸公安機關管嗎?

一、侮辱誹謗罪立案標準歸公安機關管嗎?

公安機構可以直接受理侮辱誹謗案件,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侮辱罪和誹謗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

只有在侮辱、誹謗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時,公安機構才能按照公訴程式立案偵查。對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侮辱、誹謗行為,應當認定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以侮辱罪、誹謗罪立案偵查,作為公訴案件辦理:

(一)因侮辱、誹謗行為導致群體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二)因侮辱、誹謗外交使節、來訪的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等人員,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三)因侮辱、誹謗行為給國家利益造成嚴重危害的其他情形。

二、侮辱誹謗罪能公訴嗎?

誹謗罪能公訴,但要滿足一定條件,因為侮辱誹謗罪只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才可以公訴。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通過資訊網路侵犯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構提供協助。

一般的侮辱誹謗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一般應該自訴。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訴案件是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

三、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區別?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物件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情節就夠了,而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行為人是出於故意,並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侮辱誹謗構成犯罪的屬於公安機構的管轄範圍,侮辱誹謗罪也可以成為公訴案件,但是要滿足一定條件,需要存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況,才可以由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一般的侮辱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需要受害者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