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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心臟病訛人算敲詐勒索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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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架心臟病訛人算敲詐勒索罪嗎?

打架心臟病訛人算敲詐勒索罪嗎?

訛人,算敲詐勒索。敲詐勒索是指,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並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公私財物。如果行為人訛詐公私財物的價值在二千元及以上的,或者有多次訛人的行為的,可構成敲詐勒索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通常侵犯的物件是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

敲詐勒索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

(1)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不限,只要使被害人產生懼怕心理即可。如行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實,向司法機關告發是合法的,但行為人以向司法機關告發為由進行威脅索取財物的,也可以成立敲詐勒索罪。

(2)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的行為只有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時,才構成犯罪。所謂“數額較是指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而“多次敲詐”是指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

3、主體要件

敲詐勒索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一般來說,年滿16週歲的正常人就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了。

4、主觀要件

敲詐勒索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綜合上面所說的,敲詐勒索的行為是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損失,如果是以訛人的方式要求他人給予錢財,那麼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可以按數額的大小來進行判決,對於輕者處三年以下,而重者是可以按十年的有期徒刑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