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名譽權如何索賠精神損失費?
侵犯名譽權的精神損失費可以和侵權人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一般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精神損失費賠償爭議的管轄法院怎麼確定?
精神損失費賠償爭議的管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三、精神損失費賠償爭議的法庭調查流程有哪些?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資料;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四、精神損失費賠償爭議的法庭辯論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五、精神損失費賠償爭議的質證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證據,被告、第三人與原告進行質證;
(二)被告出示證據,原告、第三人與被告進行質證;
(三)第三人出示證據,原告、被告與第三人進行質證。
事實上,法律並沒有強行規定過如何索賠精神損失費,但是索賠精神損失費的方法肯定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即便對方存在侵權行為,如果用違法的方式索賠,被侵權人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張精神損失費的,被侵權人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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